天敌消杀有害生物防治
安徽粮食害虫
安徽粮食害虫

在我国由于虫、鼠、霉变造成粮食损失每年高达10%~20%,因此,加强粮食害虫防治已势在必行。

1、主要种类与发主特点:粮食害虫一般分为三类。一是甲虫类,如玉米象、各种豆象、谷盗等;二是蛾类,如麦蛾、粉斑螟、谷螟等;三是螨类,如腐嗜酪螨等。其中,常见的主要种类有玉米象、蚕豆象、豌豆象、绿豆象以及印度谷螟等。粮食害虫因来源不同发生危害特点也不相同。一类是原发性害虫,是在进仓前自身所带,故可在仓内任何位置发生危害。另一类是侵入性害虫,发主特点是由表及里逐步进行蛀食,最初的侵入点受害重。如谷盗、谷蠢、玉米象及印度谷螟等均属于此类型。

2、防治技术 仓库粮食害虫防治应以预防为主、综合防治。经常或定期检查 仓库内粮食温度及虫、鼠的危害情况。一经发现,则立即采取措施。

2.1预防性措施。主要用于保护无虫粮食和防止入民性害虫的危害,具体方法:清洁卫生粮仓及临时存放粮食的场所。粮食入库前必须进行彻底清扫,清扫出的灰尘、垃圾等必须深埋处理或焚烧掉,消灭虫源。机械处理:稻谷、玉米等粮食在充分晒干、扬净后装入质地坚硬、口径小的贮藏器内,然后将口密封,防止侵入性害虫的侵害。高温或冷冻预防:对少量原发性害虫,可采用晒、烘、烫、冻的方法。经过曝晒后的干燥粮食趁热入库密闭。对蚕豆象、豌豆象等豆类害虫,先用开水烫20~30秒钟后晒干,能阻止害虫侵害并安全贮藏。

2.2防治性措施对原发性害虫有特效,主要用于已经发生危害的粮食害虫。此外,还可进行复合防治,即先进行熏蒸后实施粮面表层药剂保护处理,或熏蒸处理与粮面药层处理同时进行。该法既可消灭已入侵的害虫,又可保护粮食在一定时间内不受侵害。

3、注意事项农户贮粮宜选用密封条件好的水泥柜、缸、坛、大桶等容器,或在室外另建专用的小仓库以利防虫除虫。药剂处理时,农药不能与粮食直接接触。熏蒸后的药渣要及时取出深埋,以免人、畜误食发生意外。熏蒸后的原粮在食用加工前须提前通凤3~4天,熏蒸处理时要确保粮仓容器的密封,熏蒸的房屋内切勿住人、畜。用敌敌畏熏蒸处理须择气温在20℃以上的季节进行,否则影响药效。要严格控制药用量,不能随意加大,否则食用后对人、畜有害。如用药糠搅拌贮藏粮食,在食用加工前须扬净、淘洗、以免人、畜摄入残留农药。